承揽和雇佣之争议
作者:姚庆伟 更新时间 : 2020-03-13 浏览量:193
李某自营一家广告公司,需要安排人员给客户安装广告牌,一次李某安排翟某给客户安装广告牌,口头约定安装好后给300元劳务费,自带工具,当翟某安装广告牌的过程中,不小心将自己摔伤,造成脊椎断裂,构成一级伤残,翟某以自己受到李某雇佣是工伤为由,将李某起诉到法院,要求超过百万元的赔偿,李某慕名找到我,我研究后发现双方系承揽关系,翟某自己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,应自己承担责任,向法院主张双方系承揽关系,经过庭前准备工作,经过开庭后,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,最终李某基于人道主义,愿意一次性补偿翟某8万元,以后双方互不相干,面对翟某起诉超过百万元的数额,李某经调解补偿翟某8万元,息事宁人,对该结果非常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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